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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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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 ,。
第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经费》来源和?要求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率先【。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在尊《重,建筑所有人意愿【的基础上逐》步,实施
第二十【条 既有建筑在改】建、扩建和围护结构!装饰:装修、用《能系统更新时—。应当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达到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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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后,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后组织《施,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审查意见向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既有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不影响建】筑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安装【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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