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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已建《建筑的?色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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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等的建筑色彩纳入!。建设项目景观环境设!计,审批的内容实施管】理
—(一)需要对—。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等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规划】管理局提交申请报】。告、该建筑》的,规划房产相关手续、!。建筑色彩设计—意向等材料市规划】管理局依据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提出】。建筑色彩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
》 (二《)建:。设单:位按景观《。环境设计《审,查的相关要求—编制建筑外立面色彩!设计图?报市规划管》理局进?行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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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等不得?影响消防《扑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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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外—墙面应当按照—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的要求定】期清洗、粉饰保持】整洁、美观和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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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历【史建筑?、保护性建筑的【外立面及色彩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和历史【环境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如确属危房需改【造的需?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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