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参数
C.0.1 光面爆破采取的参数宜符合表C.0.1的规定。
表C.0.1 光面爆破参数
注:1 炮孔直径40mm~50mm,药卷直径20mm~25mm
2 本表采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当采用其他炸药时,应进行换算。
C.0.2 孔深小于5m的浅孔预裂爆破采取的参数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表C.0.2 孔深小于5m的浅孔预裂爆破参数
注:1 炮孔直径40mm~50mm,药卷直径20mm~25mm;
2 本表采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当采用其他炸药时,应进行换算。
C.0.3 孔深不小于5m的深孔预裂爆破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炮孔直径不宜大于80mm。
2 孔距宜为炮孔直径的8倍~12倍,岩体完整段及炮孔直径较小时应取大值,岩体完整段及炮孔直径较大时应取小值。
3 不耦合系数可取2~4。
4 线装药密度可用工程类比法试选或用下列公式估算:
1)岩体较坚硬,其极限抗压强度R为20MPa~200MPa时:
△g=0.042R0.5a0.6 (C.0.3-1)
式中:△g——线装药密度(kg/m);
R——岩石极限抗压强度(MPa);
a——预裂孔孔距(m)。
2)岩石极限抗压强度R为10MPa~150MPa时:
△g=9.32R0.53r0.38 (C.0.3-2)
式中:△g——线装药密度(kg/m);
R——岩石极限抗压强度(MPa);
r——预裂孔半径(m)。
C.0.4 爆破质点振动安全允许速度值可按表C.0.4-1选取。质点振动速度传播规律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质点运动速度(cm/s);
W——爆破装药量,齐发爆破时取总装药量,分段延时爆破时视具体条件取有关段的或最大一段的装药量(kg);
D——爆破区药量分布的几何中心至观测点或建筑物、防护目标的距离(m);
K,a——与场地地质条件、岩性特性、爆破条件以及爆破区与观测点或建筑物、防护目标相对位置等有关的常数,由爆破试验确定。初选时,可按表C.0.4-2中的数值选取。
表C.0.4-1 爆破质点振动安全允许速度值
注:1 表中所列频率为主振频率,系指最大振幅所对应的频率;
2 频率范围可根据类似工程或现场实测波形选取。选取频率时,洞室爆破小于20Hz,深孔爆破为10Hz~60Hz;浅孔爆破为40Hz~100Hz;
3 选取建筑物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值时,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建筑质量、新旧程度、自振频率、地基条件等因素;选取隧道、巷道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值时,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围岩状况、断面大小、埋深、爆破方向、地震振动频率等因素;非挡水的新浇筑的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值,可按本表给出的上限值选取;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值应经专家论证选取,并报相应文物管理部门批准。
表C.0.4-2 爆破区不同岩性的K、a参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