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管道试压
8.4.1 管道试压应在热处理、无损检查合格后进行。
8.4.2 管道试压所用的压力表,其精度不应低于1.5级,刻度上限值宜为试验压力的1.3倍~1.5倍。试验前应经过检验校正。
8.4.3 压力管道试验管段的长度不宜大于1000m;对中间设有附件的管段,分段长度不宜大于500m。系统中管段的材质不同时,应分别进行试验。试验管段上不得装有安全阀、放气阀等。敞露管口均应封闭。
8.4.4 管道内充满水应经检查无渗漏后再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前,应对试压设备、压力表、连接管、排气管、进水管等进行检查,应保持系统的严密性并排尽管道内空气。
8.4.5 管道试压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管道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500kPa,并不应小于900kPa。
2 铸铁管管道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500kPa时,应为工作压力的2倍;当工作压力大于500k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500kPa。
3 非金属管道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600kPa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当工作压力大于600k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300kPa。
8.4.6 水压试验时,应先升至试验压力,并应观测10min。当压降不大于50kPa,且管材、管道附件和接口未发生破坏时,可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并应进行外观检查,无渗漏现象应为试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