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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基坑开挖!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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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排水】井和排水斜槽的基坑!深度不?得欠挖?并应减?少,。。超挖:超挖值不宜》。。大,于0.1m基底【。的超挖部分》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级的混】凝土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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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在岩基内采用爆!破法:开挖基坑《和边坡时应控制装药!量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 5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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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在非岩—基内开挖《基坑时其边壁应按】。该土的稳定边坡放】坡当采用直立边壁】时应:进行支?。撑加固
!4.2.4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位【置基坑?应设置排《水设施进行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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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基槽开挖后应由!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进行验槽!。发现地基与设计地质!条件相?差较:。。大或遇?有软弱地《基、不均匀地基、断!裂、:滑,坡等不良地》基时应通知》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与设计条件差别!较小时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 : 1 当岩基【内有局部土基—存在:时应将土《挖除并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混【凝土或M《1,0砂浆砌M》U30块《石回填或进行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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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土—基内有局《部基岩出《露且出露段长度小】于2m时应将出露】基岩清除至设计标】高以下1m再用土】回填夯实到设计标高!;,当出露段长度较【长时应在岩性变化】处增:设变形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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