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4-2013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tailingsdisposalfacilities

GB50864-2013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4    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96号

    现批准《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64-2013,  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收了我国矿山尾矿设施建设的经验和新成果,并借鉴了有关规范、标准,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生产单位等多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尾矿坝、排水井及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溢洪道、尾矿管(槽)与回水管(槽)、尾矿泵站与回水泵站、浓缩池、库区环保防渗设施、质量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208号,邮政编码:65005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非博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蓝    杨春福  何国武  刘明生  高先良    李明仪  代绍海  黄乔云  黄仕昌

    主要审查人:田文旗  郭天勇  房定旺            刘尧聪  方建铭  刘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