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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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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城市土!。地和空?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居住建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 , 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建!筑,以外的其他各类新建!建筑以及城乡个人】居住建筑、新建的5!0,平方:米,/户以下住》宅和公?寓均按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间,距,控制:可不作为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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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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