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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防洪工程
!第6:。.0.?1条 《 本市属《特,。别重要城市城市【等级为Ⅰ《等总体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各河道具体防【洪标准按《成,都市防洪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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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条 — 城市防洪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岷江流域规【划相互协调采—取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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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3》条, : 本市河道治—。理应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宜采取措—施降低?洪水位、降低堤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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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4条 — 在条件许可的【河段一般应采用生态!河堤:或复式?河堤;河边防洪【通道:及配套工程》管线应与河堤—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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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条 【河道:规,划应处理好与交通设!施的:关系其?平面:位置不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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