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4:.7: ?管线综合
】第4.7.1—条 30【.,0米及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规划宽《度为25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应作管线综合规划】
?
第—4.7.2条 】 综合管沟(共】同沟)
》 1. !一般每条道路建一条!综合管沟也可按【强弱电分离原则【建多条综合》管,沟管沟内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人员、?。设备进入其中增容】敷设管线设施和【维修管线
— 《 :。2.相互《。无干扰的市》政管线可在综合管沟!。内,同仓(室《),设置;相《互有干扰的市政管线!应,分别在不《同综合管《。沟内:或,在,同,一管沟的《不同仓?(室)内设》置综合管沟设—置市政?管线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 》(,1)高压输电—管线与电信管线必】须分开宜单独—设,。。置;
】 (2)燃气管】线应单独设置—;
? (3】)重力管线》(如排水管线)【确需进沟《的其管线应》设置:在管沟最底》。部
?。 : 综合管沟】规划设计的参考【断面图详见附—录五
《 3.综!合管沟宜设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分》隔带下也可设置【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下
!4、承担为道路沿】线用户?配套服务的综合【管沟内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或》道路两侧的绿带外】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位】置宜统一设置间距一!般为二环《路内不大于12【0米二环《路外不大于》150米《
5!、综合管沟检修【口,。(下料口)设置【。。间距:一,般不大于200米
!
? 6.综【合管沟内应设置消防!、监控、通风、照】明等安全检》测,系统
《 7【.在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开发利用区域综合!管沟宜结《。合地:下建(构)筑统一规!划设:计
【 :第,4.7.3》条 ? 管线分设
! 1—.分别敷设》。。的,各种:地下工程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宜《按下列排列》次序
— 道路西(】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
!。 道路《东(北)侧为—。燃气、电信、污水】;
《 : 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及以上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5】。0米及以上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 《2.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面向下【排列的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
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 , 3.各种—。工程管线(含检查井!等,附属设?施)顺道《路方向不得彼—此,占用管线规划—位置
【 ?4.管线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
! 5.各!种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及管《线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