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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交通工程 — 第2《.3.1条 — , 道路平面交叉 !     1】. 规划宽度—为,25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在平面交!叉口的进口应设展宽!段增加车道条数进口!道展宽段《长度为50》~80米(自交【叉口外侧平缘石半】径端点处起)展【宽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 【 2.在《。平面交?叉口路缘石转弯处当!道路红线切角值Q<!12:.5米时宜采用一】次转弯?;当道路红线切【角值Q≥1》2.5米时应采用两!。。次转弯(详见附录二!) : 【第2.?3.2条 — 道路立体—交叉  【   1. 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相交以及快!速路与快速》路、主干《路相交时均应采用】立体:交叉  【。   2.》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设:置形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的【性质:、交通?流量、?环,。境景观等因》素确定立交用地【的预留应统筹考【虑近远期实》施的需求 】。    3. 在城!市立体交叉口和跨河!(线)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80米的范围内】。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和非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条!件,限制时?设置:距离不应小于—30米 —     4—.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立交匝道、】跨线桥等《空,中交通设施》。在穿越住宅区时其边!。缘与既有住宅建筑】。水平间距L》<10米的》应设置防噪隔音设】施 10≤L<2】0米的?宜设置防噪隔音设施! 第!2.3.3条 】 ,人行立交 】    1. 穿】越,道,路的行人的》高峰小时流量—大于5000人/小!时,且该道》路机动车断面—流量大于《300?0辆:(当量?)/:小时,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    》 2.? 快速路《。的行人过街》设施须采用人行【天桥:。或地:道平均间距宜在40!0~:8,00米之间; 【 ?  :  3. 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列车通过【一次阻塞《步行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时间超过!15分钟《时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     —4.人行《天桥和地道净空应】符,合城: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 ? , :。第2.3.4条 !。 机:动车出入口 【     —1.当?快速路需要同时满】。足,沿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行】的需求时应》设置:。辅道;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只允许通过】周边路网进》出快:速,路辅道 【  :。  通过辅道—进,。出快速路主车道的】出入口数量应加以限!制应在每两》条相邻的《主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相?交路口之间安—排一个进口或—出口;设置进口【时应在主道上设【置加速车道设置出口!。时应在主《道上设置减速—车道 ?  《   ?2. 主干路两【侧应控制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旧城改造【区域、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其它特》。殊区域确需开设的应!作,专项论证后确定【;,次,干路上机动》车开口?。距,25米及以》上道路交叉口红线切!角应不小《。于60米;支路上机!动车开口《宜,远离路口    ! ,3. 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部》分交通设施的最【小距离应满》足表2.《3.4.1的规定】 表2.3.【4.1 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部分交!通设施的距离— , 】 ! 交通设施类型】 ? 《 最小《距离(米) 】 》 计算方法》 ? — 《 《 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 ! 5 【 按拟!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与交通设施外】边缘的最近》距离计算 —。 ? 《 【 公共交通!站台 《 : ? 10《 ? ! 【 城市立交、跨河(!线)桥、隧》道坡道端 — 》 50 ! : ? 》 《 公园、学校、医】院及:。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公共建筑物出入【口, ? ? 20 — : : ? 注【。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定标准时【经过交通分析论证后!可,做合理?。调整:。  》。   4《. 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单车—道开口一般宽度不】大于5米双》车道开口宽度不大于!7,米最:。大开口?。宽度不宜大》于12米 【。。 ,    5. 【地下车库出入口【临规划道《路设置时坡道—起点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7.5米且》不得:利用:规划:道路:组织用地《内部交通 》 :     》6. 两侧》分隔带(即机非分隔!带)原?。则上不应开口确需开!口的按交通分—析论证的结论确定】并且宜按右进右【出组:织交:通 》    7.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应—按停车场《规模少于《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50~3—00辆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辆的停车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米 —     【8. 加油站、加】气站只允许设置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特殊情?。。况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可设一个出入口;!在,保证加油《站、:加气站内部通—行和不影响临近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可增设一个入口】或一个出口; 【 第2!.3.5《条 ? 公共交通 !    1.— 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宜设城【市地面公交》优,先道或?地面:公交专用《道 》    2》. 城市公共汽车】。停靠站宜采用港【湾,式布置主干路及以上!。道路:设置公共汽车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站【台可设?置在两侧分车带上】或人行道《侧并应?至少有?2~3台车位的【长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