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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建委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进行处罚、处理并!记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市建委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执法责任
【
》 (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处理等》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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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当《处罚而未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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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处罚处《。理情况故意隐匿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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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做出的处【罚、处理明显违法】或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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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的记分】不符合记分》标准或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送记分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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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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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市建委法制部】门和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案卷存?在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时应当】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将整】。改处理?结果向法制》部门和监察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工作【零执法记《录,的区县?建,委市建委法制—。部门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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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企业、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决?定、记分以及资质条!件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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