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业企业及】其人员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本市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中—央在京建《筑业企业和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企业、人《员):的动态监管》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专!指,企,。业的总经理、厂长】等 【。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等 】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三条 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包括对企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处理和》对,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的日常核查!两部:分 第】四条 市建委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平:台采:用,记分机制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量化为相应【的分值并编制成【记分标准市和区【县建委在对企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时进行记】分并由市《建委进行累加按【照规定?的措施?对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做出相应处理 】 : 第五《条 市和区县—建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本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日常】。核查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 实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不改变市】和区县建《委现有的对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市和区县—建委不得将对企【业、人员《的记分代《替对企业、人员的】。处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