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业?企业:及其人员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本市—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中央在京建筑业!企业和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企业、—人员)的动态—监管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专:指企业的总经理、厂!长等 — ,    《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等 —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三条 ?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包括对企!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处理《和对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的日常核查】两部分 — 第四条 市建!委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平台—。采用记分机制—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量化【为相应的分值并编制!成记分标准市和区】县建委在对》企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时进行记分并】由市建委进行—累加按照规定的措施!对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做,出相:。应,。处,理 《 第五》条 市和区县—建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本,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日常?核查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第?六条 实《。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不改变市!和,区县建委现有的【对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市和区县!建委不得《将对企?业、人员的记分代替!对企业、《人员的?处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