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四十八条 ! 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
: : (一?。)检查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二)检查—民用建筑《用能分项计量、【数据采集传输—和能源审计实施情】况;
【 :(三)?检,查建设?工程节能管理措【施执行?情况; 《
,
》(四)检查新建【建筑:节能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
? (五)负责民用!建筑运行能》耗的监督管理;【
— ,(六)负责》民用建筑用能统【计和能耗《调查组织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和指》导;
— : (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事项》
《。
第四《十九条 》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时有权进!入建筑?物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建,筑节能有关的资【。。料,。对于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 】
第【五十条 市和【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运行能耗进【。行监督检查
【
第—五十一?条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建—筑节能违法行为时】发现应当由其他【管理部门予以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处!理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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