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 第《四十二条 》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     》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居?住建筑的供热单位还!。应当加强建筑用能】系统的能耗监测【采取措施降低使【用能耗 — :第四十三条 本市!建,立民:用,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系统对建筑—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监测 】。    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电?、用热、用气、用】水等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传输装置正常运】行并负责维护管【理 》 ?第四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应当实—行供热计量提高【供热:系统的用能效率【    【 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四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和公共建筑用能定】额 《  ?   建筑运行能】耗高于指标或者定额!的居住建筑的—供热单位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用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运行:能效: 【第四十六条》 公共建筑用能】超定额或者居住建筑!。供热超?指,标的实行超定额【、超指标加价具体】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民用—建,筑,运行能?耗低于?定额或者指标的低于!部分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进行有【偿转让具《体交:易办法?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用能运行的科学!研究发布《建筑用能指导信息对!建筑用能单位—相,关人员予以培训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