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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应当》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来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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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资金;
】 : (二)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 (三)直管公!有历史风貌建筑产权!。转,移的部?分收益;
【 :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用【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补贴和奖励》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分:别编:制保护?图则明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利用的具体》。要求并?告知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历史风貌建筑转!让,、出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义务出?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有关保护要【求,告知受让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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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普查
—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配合普查》工作
—第三十八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 (一—。)历:史风貌建筑》的技术资料;
【
? (二)历史【风貌建筑现》状使用情《况;
《 ? (三)历史风貌】建筑权?属变化情《况;
【 (四)修缮、装饰!装修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 , (五)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 (六)有关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地?。名典故、《名人轶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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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投资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利用?和恢复重建发展【。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 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对外开放—
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历史风貌建》筑,应当创?造条件开辟展室定时!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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