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城市】容貌管理
第!十一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市城市容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应当包括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夜,景灯:光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公共场地等—方面的要求
【
第?十,二条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部进】行清洗或者粉刷保持!容貌美?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
:。。 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门面装修、改建】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违反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三条 对【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街道综合整—修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制—定,街道综合《整修:。方案:和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由使用者负责整!。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用于《居住的房屋》由房屋产权人负【责整修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 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整修义【。务,或者整修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
?
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物临街一侧应当按】要求:。设置透景或者半透景!的围墙、栅》。栏、绿篱及花坛、】草坪作?为分界建筑物临街】一侧的现有围墙【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在街道综》合整修时按照要求设!置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拆【除,
》 透景围墙内外【。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
第十五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树木、居民楼道等!处擅自摆放、张贴】、,悬挂、刻《划、涂写各种标【语,。和其他宣传》。。。品或者摆《放,、悬挂?有碍城市容貌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不清除的》处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其中妨?害、蓄意《。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 除全市统一【。布,置的重?大活动外需要临【时悬挂标语或者其】他宣传?。品的应当经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区内设置规范的专!。用告示栏《供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定期维护!
?
第十?六条 禁《止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杂,物、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需要临时堆放或者】搭,建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违反规—定擅自?堆放杂物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禁止在居民区】的楼道?、,庭院、?屋顶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丢—弃废弃物违反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
第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经营场所和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经营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十九条 禁止!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条 严】格控制占路》设置各类存车场确】有必要?设,置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批准设置!前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