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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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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和其他城市—建成区、《风景游览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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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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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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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的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华苑产业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尚未实】。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 ?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 (:一,)对驻街、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 《(二)开展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 ?(三)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组,织驻街、镇的单【位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整活动!。;
》 (四)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居住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五—)监督?责任单位保持本责任!区内市?容环境的清洁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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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本《居住区居《民、:村民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社区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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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企】业逐步实现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第九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以及!机场、车站、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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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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