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 系统调试
!
1》。5.4.1 — 凋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集成子系【统通信接口应安装】完成;
【
,
, — 2 集成—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应:安装完成《;,
】 3 【 集成系统》的图形?界,面、参数应配置完成!
》
15.4.2 !网络参数《配置完成后集成系统!。。和子系统的设—备和软件之间应【能相:。互连通
【
15.4.3】。 系统调试—过程中?要求不间《。断运:行的软件应始终处于!运行状态
》
》。1,5.4.《4 应《每天检查软件的工】作状态和运行—日志并应修改错【误
【15.?。。4.5 《 ,系统:调试运行后应进行】下列检查并修改【。错误
【
【。 1 《应将集成系统采集的!运行数据与》实际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对比;
】
:
【 2 应在【集成系?统的运行控制—界面上?进行操?作并与实际设—备执行?的动作进行》对比;
】
3! 应在集》成,系统使用《多种查询条件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并与】集成子系统的相应历!史数据进行对—比;
《
! 4? 应查看》集成系统的视—频监控图像并与实际!摄像设备《输,出的图像《进,行,对比
》
15》.4.6 》 数据核对完—成后应按照经会审】。批准的?集成系统功能—文件逐条进行功【能测试
—
15.4【.7 功能测【试完成后应按照【。经会审批准的集【成系统性《能文件逐条进—行性能?测试:
?。
15》.,4.8? 调?试过程?中出:现运行错误、—系统功能或性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完:整记:录并:应修改错《误和:完善功能《
15.!4.9 《 系统调试》结束前应对所有问】题报告进行处—理并:应作: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