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 系统调试》
【
15.4.1 】 凋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集成子系统》通信接口应》安装完成;
】
,
】 2 集》成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应安】装,完成;
! : ,。 3 集成!系统:。的,图形界?面、参数应配置【完成
【
1:5.4.2》 网络《参数配置《完成:后集成?系统:和子系统的设备和软!件之间应《。能,。相互连通
】
15.4.3 ! 系统调试过—程,中要求不间断运行】的软件应始终处于运!行状态
】
15?.4.4《 应每天检查软】件的工?作状态和运行日志】。并应修?改错误
】
15.4.—5 系统》调试运行后应进【行下列检《查并修改错误
】
,。
《。。 ? 1 应将集!成系统采集》的运:行数据与《实际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对比】;
:
?
,
? , : , 2 《应在集成《系统的?运行控?制,界面上进行操—作并与?实际设备执行的动作!进行对比《;
—
《 3 — 应在集成》系统:使用多种查询条件】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并与集成》子系统的相》。应历史数《。据进:。。行对比;《
:。
】 4 应查看!集成系统的视频【监控:图像并?与实际摄像》设备:输出的?图像进行对比
【
15【。.4.6 数据核!对完成后《。应按照经会审批准的!集,成系统功能文—件逐条进行功能测试!
1【5.4.7》 功能测》试完成?后应按照经》会审批准的》集成系统性能文【。件逐条进行性能【测,试
:
?
:15.4.8 】调试过程中出现运】行错误、系》统功能或性》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完整记录—并应修?。改,错误和?完善功能
!
,。15.4.》9 系统调—试结束前应对—所有问题《。报,告进行处《。理并应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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