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系统调【试
?
,
15.】4.1 凋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集成子系统通信!接口:应安装?。完成;
】
【。 2 集成系【统的设备和》软件应安装完成;】。
—。。 — 3 集成—系,。统的图形界》面、参数应配置完】。成
—
15.4.2 】 网:。络参数?配,置完成后集成—系统和子系统—的,设备和软件》。之间应能相互连通
!
15.4!.3 系》统调试过程中要求不!间断:运行的软件应始终处!。于运行状态
—
15.】4.4 应每天检!查软件的工作状态】和,运行日志《并应修改错误
!
15.—4.:5 系《统调:试运行后应》进行下列检查—。并修改错误
【
《 : 《 ,。1 应《将集成系统采—集的运行《。数据与实《际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对比!;
—
, 》 2 应在【集成系统《的运:。行控制界面上进行】。。操作并与实际设【备执行的动作—进行对比;
】。
【 3 应在】集,成系统使《用多种查询》条件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并:与集成子《系统:的相应历《。史数据进行对比;
!
》。 ? 4 应】查看集成《系统的视频监控图】像并与实《际摄:像设备输《出的图像进行—对比
【
15.4.6【 数?据核对完成》后,应按照经会审—批准的集《成系统功能》文件逐条进行功【能测:试
15!.4.7 —功能测试完成后【应按照?经会审批准》的集成系统性能文】件逐条?进行性能测试
!
1《5.4.8 【调试过?程中:出现运行《错误:、系统功《能或性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完,整记录?并应修改错误和完】善功能
《
15【.4.?9, 系?统调试结束前应【对所:有问题?报告进行处理并应】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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