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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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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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集成子系统!的硬线连接和设备接!。口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第:1,0. 3.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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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软件《和设备在启动、运行!和关闭过程中不【应出现?运行时错《误,;,
】 》3 通信接口【软件修改后应通【。过系统测试和—回归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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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根》。据集成子系》统,的通信?接口:、工程资《料和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对运行数《据进行核对;
】
《 5 ! 系统?应能正确实现经会审!批准的?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联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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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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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依据》。网,络规划和配置方案配!。置服务器、工—作站、通信接口转】换器、视频编解码】器等设备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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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平台软!件,、防病毒软件应【具有正式《软件:使用(授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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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服务器、工》作站的操《作系统应设置为自】动更新的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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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服务器、工作!站上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应设置为自动更新!的运行?方式:;
《
! 5 ? 应记录服务—。器、工作站、通信接!口转换?器视频编解码器等设!备的:配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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