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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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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施工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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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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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应急指—挥系统和智能化【。集,成,系统进行集成时应对!外提供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5.: 1:.1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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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材,料与设备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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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2.2节】的规定;
】
? 》 2 ? 火灾应《急广播与广播系【统共用一套系—。统时广播系统共【用,的,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
】 :3 桥架、线缆、!钢管、?金属软管《、阻燃塑《料管、防火涂料以】及,安,装附件等应》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 , ? 4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对【线缆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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