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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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
3.1】.,1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可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等结构体!系
【3.1?。.2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可》分为柱、《梁、墙、板》等
【3.1.3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建《立,安全、质量和环【境的管理体系
【
3.1】.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3【.1.?。5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取得】经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1.6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
?3.1.7》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均应】。经校准合格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
,3.1.《8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首次使!用时应进行试验和检!验其结果须经—专家论证通过
】
3.1【.9: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