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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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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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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可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等结构体系】
》
3.?1.2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可分为柱、梁、】墙、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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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建立!安,全、质?量和环境的》管理:体系
【
3.1《.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
3?.1.5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取【得经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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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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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均应】经校准合格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
3.1.》8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首次使用时应!进行试?验和检验其》结,果须经专家》论证通过
【
3.1.9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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