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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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
3【.1.1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可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等结构【体系
】3.1.2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件》可分为柱、》。梁、墙、板等
】
3.—1.3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建立安全》、质:量和环境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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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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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取得经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
3.1《.6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
3.1】.7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均,应经校准合格—。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
3—.1.8《。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首次】使,用时应进行试验【和检验?其结果须经专家【论证通过
》
3—.1.9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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