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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 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镇、—乡、村规划区和控制!建设区域的监督检】查 : 第七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向》下一级人民》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对【派驻:地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州)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  督察员》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派驻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督察意见派驻【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七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以及监督检查【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发现违法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城乡规划【等突出?。问,题时可以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审议情—况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七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报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核实《 :   ? 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举报或【者控告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七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对建设】工程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规划许可内【容的:违法行为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国】家、省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七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七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不得为未取【得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予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建设》单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房屋产权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权属登记的房产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规定的?用途一致 —    以》。拍卖等方式依法【处置不?。动产的?负责:。处置:的机构应《当事先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标的物所附着地块的!相,关规划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