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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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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第六十【五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或者委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进行?评估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作出评估结果】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告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城—乡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 :。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 , (三)》因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发生地震、—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确需修改—规划的;《
—(六)原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 : :修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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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六十七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由《。组织编制机关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 (一)城市、镇】总体规划发生变更】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重大建设工程—。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 ?(三)经组织编制】机关论证确需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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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依法先!修改总?体规划第六十八【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修改》近期建设规》划不得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 乡人民政府修改乡!。规划:镇、乡人民政府修改!村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六十九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有—效期:。内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公示、《组,织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规划:。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损失作—出评估并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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