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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以及—项目审批等有—关文件资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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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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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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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原划拨、出让或!者依:法转让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的【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有!关文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核定】规划条件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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