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