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73-2013 建标库

4.5  跌水井

4.5.1  跌水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跌水水头为1.0m~2.0m时,宜设跌水井。

    2  跌水水头大于2.0m时,应设跌水井。

4.5.2  管道转弯处不宜设跌水井。

4.5.3  跌水井的跌水水头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管径不大于2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宜大于6m。

    2  进水管径为300mm~6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不宜大于4m,跌水方式可采用竖管式或竖槽式跌水井。

    3  进水管径大于600mm时,一次跌水水头高度及跌水方式应按水力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