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管道!系统: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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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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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给水》管道系统的划分应根!据装置(单元)对】水质、水压及水温】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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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排—水管道系《统的划分应按水质分!类遵循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根据排水《的水质、水量、水】压及去向确定不同】化,工,装置排出《不同性质的污水应】按便于输送和处【理的原则设单独【或合并污水管—道系统下列污水【宜,设单独污水管道系统!
【 : 1 与其—他污水?混,合易发生《沉淀、?聚合:或生成难《生物降解物质的污水!;
》。
: , 2 —含有:较高浓?度难生物降解和生】物毒性物质需进行针!对性处理的污水;】
《
—3 含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污水
】
3.【。1.3 《。 ,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上严禁接】出非消防用水管【道
3】.1.4 消防】。给水系统不应—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合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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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循—环冷却水管道不宜与!其他生产给水管道连!接
?。
3.1.】6 : ,回用水系统》应采用?独立的供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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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工厂《。生活:排水宜采用独立【的排水管道》。。系统:。
3.】。1.8 生产【装置:、罐区等《污,染区域的事故消防排!水管道?。可与生产污》水管道、《雨水管(渠》)结合设置或独【立设置但不应穿【。过防爆区;》当不能避免穿—越,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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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装置(单元!)给水排水》管道的?。进、出口《的,数量和管道方位【应,根据装置《。(单元)内的—管,道布置和全厂给水】排水管道的》布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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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3.1?.11? 消防给水—。管道及其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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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重力流排水管道!的出水口受水体【洪水或潮水》水位顶托时应设置】防倒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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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厂区排水管道—系统应设置防止【事故:消防废水流入厂外】环境的应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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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压—力输:送管道宜《进行水锤分析计算】当产生的水锤危【及,管道安全《。时应采取削减—水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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