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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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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 —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拟拆!除房屋的现状平面】。。图,、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 (五)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状况、补偿安置方】式和费用、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 (六)本》市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证明
第八!条 区、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经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准后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 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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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 建设单位可—以持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或者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 :因收:购,或,者收回土地拆迁【房屋的实施单位可以!持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确:需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长拆!
迁期限的—申请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 》也可以委托取得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以【下称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和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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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 应当与被—。委托的拆迁单位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出】具委托书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三条 拆迁单位【的工作人员》 应当通过有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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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 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搬迁期限】不得少?于7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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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拆?迁范围由区》、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范围确】定
拆!迁范围确定》后,单位和个人在拆迁】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 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拆迁》范围、暂停事—项和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得与?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相》抵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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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偿安置方式;!
—(三)货币》补偿金额;》。
: (四)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
楼层—、价格和需要结清】的差价?等内容;
》
: (《。五)搬?迁期限?;
? ? (六)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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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九,)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拆迁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制订!。
第十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周转用【房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先—予执行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应当包括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搬!迁期限、临》时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复,议和诉讼时效等内】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告区、县人】民政:府经: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后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也可?以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条 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 按照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被拆!迁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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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拆》迁中涉及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屋、 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军事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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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 】。经建:设计划、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予以公—告
建】。设项:目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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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银:行,应当协助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完—成后: 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收回移》送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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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拆迁人、【拆,迁,单位应当建立房【屋,拆迁项目档案—按照规?定报送有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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