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 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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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拟,。拆除房屋《的,现状平面图》、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五)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状况、补偿安置方】式,和,费用、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六)!本市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证明
】第八条 区、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经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准后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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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
】第九条? 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 】。建设单?位可:以持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或—者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 因收购【或者收回土地—拆迁:房屋的实施单位【。可,以持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确需《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长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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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期?限,的申请?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 也可以委】。托,取,得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以下称》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和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二】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 应当与被委【托的:拆迁单位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出具委】托书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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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拆】迁单位?的工作人员 应【。当通过有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第—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 —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搬迁期限不得少于】7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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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拆】迁范围由区、—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范围确】。定
《 ,。 拆迁范围确】定后单位和个人在】拆迁: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拆迁《范,围、暂停事项—和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得与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相《抵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 (二)【。补偿安置《方式;?
—(三)货币补—偿金额;
! (四)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
楼层、价格!和需要结清的—差价等内容;
【
》(五:)搬:迁期:限;
《 ?。 (:六)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七)?违约:责任;
】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 (九)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 拆迁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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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周—。转用房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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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应:当包括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搬—迁期限、临时—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复议和诉!讼,时效等内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告区、县》人民政府经》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后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也可以!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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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 按照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被拆】迁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一条 拆迁中涉及!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屋、 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军事《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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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 经【。建设计划、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予以公告
! 建设项目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银行应】当协助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完成后 《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收回移送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注销—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拆迁人!、拆迁单位应当建】立房屋拆迁项目【档案按照规定报送有!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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