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91-2013 建标库

19  消防

19.1  一般规定

19.1.1  地热电站的消防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9.1.2  地热电站必须设有消防给水系统,并配置灭火器。

19.1.3  地热电站建(构)筑物及工艺系统消防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19.1.4  设有消防车的地热电站,应设置消防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