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5.1 !一般规定
!
1《5.1.1 【历年平均气温不高】于,5℃的日数不少【于90d的地区【应为集中采暖地【。。区,位于集中采暖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应设计集中采暖
!
》15.1.2 【 历年平均气—温不高于5》℃的日数《不少于60》d且少于90d的地!区,为采暖过渡地区
】
?
15.1.【3, 位于采》。暖过渡地《区的某?些生:。产厂:房和某些辅助建筑】物宜设?计集中采《暖
》
15.1.【4 : 室外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参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 , 在?。设计冬季通风时需】补偿局部排风—的热风系《。。统室:外进风温度应采【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
1【5,.1.5 全【厂,应采用地热水—作,采暖:热媒应设置热交换】器热交?换器采用耐腐材质加!热介质侧应设置【防,。垢,设施
?
15.1!.,6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不】应超过表15.【1.6所列》温度规定当采用自】然,通风车间内工作【地,点夏:。季空气温度》超过表?15.1.6规定时!应设置机械通风当机!。械通风仍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局部降温措施
【
表【1,5.1.6 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
】
《。
,
注】1 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升可加大1℃~】2℃;?
,
:。
,
,
【 2 工作—地点系指工》人为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为工《作地点
【
1?5.1.7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及国!家其他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防》火排烟设《施并与消《防系统连锁
【。
1》5.1.《8 输送、储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建筑》物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
?。
15《.1.9 》 有地热《液体产生《有害气体排逸的房间!应设置排除措施
!
1》5.1.10 】地热电?。站采用双工质循【环发电工艺时布【置在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应考虑防爆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