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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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路肩、梯便道、【停车场?、,挡土墙、《护坡、护《堤,、路堤、边坡、边】沟、人行护栏、路名!牌、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和已经征用!的道路?建,设用地;《
【 (二)城—市桥梁?、隧道设施包括【桥梁:(含立体交叉桥和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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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城市排水管!网(站)、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沟渠!、,进水口、出水口【、窨井(《盖)、泵站》、污水处理厂—(站)及其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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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市街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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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城市范围内!交通部门管》理的公路、桥梁和】隧道由?交通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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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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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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