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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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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 条本市】国有土地《。。和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
? ? 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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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 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土地使用—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对,共用:部分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共用土地【面积分?别确认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 《条土地所有或者使】用的证明文件—记载的面积与实地测!量,面积不一致相邻用地!无争议的应当按照实!地测量的面积确认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二十条 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进:。行界址认《。定与土地权属界【线相邻的《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指界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有关》文件出席《指界对土地权—属界线没有》。异议的应当》在界:址,表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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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指界】有异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出!席,指界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或者使?用的证明文件以及土!地现:。状划:。定土地权属界线并】将,划,定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定书?送,达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相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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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权属界线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划界复核【申请划界复核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凭调解》书申:请,土,地登记
》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争?议由土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处理;《跨乡、镇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处理】属于国有土地—的,争,议或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间的争《。议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处理;跨区【、县的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涉及改变市人】民政府?确权决?定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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