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 建标库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

(1992年9月9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0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2006年12月18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六号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