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尺寸标注
第2.7.1条 本条参照ISO 2595国际标准编制,将尺寸的组成进行了解释,统一了尺寸的各部位名称。
第2.7.2条 本条参照ISO 2595国际标准,并综合、归纳国内有关设计、施工部门常用的尺寸标注方法。在条文中推荐采用单边箭头,其目的是使线型美观,绘图方便,当不宜采用单边箭头时,可用斜短线或圆点式的尺寸起止符。
用斜短线及圆点作为半径、直径、角度、弧长的尺寸起止符不易表示清楚,所以条文中将此类起止符规定为单边箭头。条文中所述“尺寸线上方中部”是指尺寸线的读数方向的上方。
第2.7.3条 本条参照ISO/R 129国际标准编制,并将尺寸界线、尺寸线的位置,相应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使图面更趋统一、清晰。
第2.7.4条 为保证图面整洁、清晰,确保尺寸数字醒目,避免尺寸线、尺寸数字与其它尺寸界线、尺寸线的不必要交叉而定。条文中尺寸线间距5~15mm是根据经验而定的。
第2.7.5条 本条参照ISO/R 129国际标准及国内公路、城市、林业、煤炭、房建等部门的现有标准编制,但考虑标准的适用性及走访调查时搜集的意见,取消了30°内尺寸数字标注的禁区。
第2.7.6条、第2.7.7条 参照ISO/R 129国际标准及国内有关制图标准综合归纳而成。条文中提出引出线的斜线与水平线的一组交角90°、120°、135°、150°,均以三角板的几种角度的组合而得,使制图方便易行。
第2.7.8条~第2.7.11条 参照ISO/R 129国际标准及国内有关标准,对半径、直径、圆弧、弦长、角度等尺寸的标注进行整理归纳而成。
第2.7.13条 本条沿用以往道路制图对标高表示方法,以求图面简洁。
第2.7.14条 本条沿用以往习惯,将坡度的标注分两种。当坡度值较小时,用百分率的形式标注,当坡度值较大时,用比例的形式标注。
第2.7.15条 本条为统一制图,将以往常用的水位符号加以规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