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桥涵、隧道等结构制图
第一节 砖石、混凝土结构
第4.1.1条 砖石、混凝土结构图中的材料标注,可在图形中适当位置,用图例表示(图4.1.1)。当材料图例不便绘制时,可采用引出线标注材料名称及配合比。
第4.1.2条 边坡和锥坡的长短线引出端,应为边坡和锥坡的高端。坡度用比例标注,其标注应符合本标准第2.7.5条规定(图4.1.2)。
第4.1.3条 当绘制构造物的曲面时,可采用疏密不等的影线表示(图4.1.3)。
第四章 桥涵、隧道等结构制图
第一节 砖石、混凝土结构
第4.1.1条 砖石、混凝土结构图中的材料标注,可在图形中适当位置,用图例表示(图4.1.1)。当材料图例不便绘制时,可采用引出线标注材料名称及配合比。
第4.1.2条 边坡和锥坡的长短线引出端,应为边坡和锥坡的高端。坡度用比例标注,其标注应符合本标准第2.7.5条规定(图4.1.2)。
第4.1.3条 当绘制构造物的曲面时,可采用疏密不等的影线表示(图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