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道】路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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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路线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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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1条 平面图中常用!。的,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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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路线应采用加!粗粗实线表示—比较线应《采用加?。粗,粗虚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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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路中—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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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央》分隔带边缘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 四、》路基边?。缘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
! 五、》导线、边坡》线、:护坡道?边缘线、边沟线、】切线:、引出线、原有通】路边线?等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
【 六?、用地界《线应采用中粗点划线!表示;?
! ,七、规?划红线应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
!。
《 第:3.1.《2条 里程桩号的】标注应在《道路:中线上从路线—起点至终点》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公里桩》宜标注在路线—。前进方向的左—侧用符号“○”表】示;百米桩宜标注】在路线前进方向的右!侧用垂?。直于路?线的短线《。表示也?可在路线的》。同,一侧均?采用垂直于路线的短!线表示公里桩—。和百米桩《
— : 第3.1.3条! 平曲线特》殊点如第一缓和【。曲线起点、圆曲线】。起点圆曲线中点、第!二缓和曲线终点【、第二缓和曲—线起点?、圆曲线终点的【位置宜在曲线内侧】用引出?线的形?式表:示并应?标注点的名》。称和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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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条 【在图纸的适当位置应!列表:标,注平:曲线要素《交,点编:号、交点位》置、圆曲线半径、】缓和曲?。线长度、切线长度、!曲线总长《。度,。、外距等高等级公】。路应:。列出导线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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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条 缩图(示意【图)中的主要—构造物可按图3.】。1.5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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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条 图】中的文字《说明除“注”外宜采!用引:出线的形式》标注(图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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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7条 】。图中原有管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设计!管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规:划,管线:应采用虚线表示【。
《
第【。3,.1.8条》 边沟水流方—向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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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9条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胀缝应?采,用两条细实线表示;!假,缝应采用细虚线表】示其余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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