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道路制?图
【第一节? 路线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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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条 平面图中!常用的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设计路线应采用!加,粗粗实线表示—比较线应采用加粗粗!。虚线表示;
【
?。
二、【道路中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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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央分隔《。带边缘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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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路》基边:缘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
《
? : 五?、导线、边坡—线、:护坡道?边缘线、边沟线、】切线、?引出线、原》有通路边《线等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
【 六:、用地界线应—采用中粗点划—线表:示;
】 : 七?、规划红线应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
】
第!3,.1.2条 里【程桩号的《。标注应在道》路中线上从》路线起点《至终点?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公里桩宜标!注在路线前进—方向的左侧》用,符号“○《”表示;百米—桩宜标注在路线前】进方向的右侧用【垂直:于路线的短线表示也!可在路线的》同一侧均采用垂直】于路线的短线—表示公里桩和—百米桩?
【 第3.1.】。3条 平曲线特【殊点如第一缓和曲线!。起点、圆《曲线起点《圆曲:线中:点、第二缓和曲线】终点、第二缓和曲】线起:点、圆?曲线终点的位置宜】在,。曲线内侧用引出【线的形式表》示并应标注点的名】称和桩号
》
,
》 第3.1【.,4条 ?在图纸的适当—位置应列表标—注平曲线要素交点编!号、交点《位置:、,圆曲线半径、缓和】曲线长度、切线【长度、曲线总长【度、外距等高等【级公路应《列出导线点坐—标表
! : 第3.《1,.5:条 缩图(示意图】)中的主要构—造物可按图3.1】.5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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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条 图中的文字【说明除“注”外【宜采用引出线—的形式?标注:(图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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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7条 图中】。原有管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设计管!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规,划管线应采用—虚线表示《
】 :第3.?1.8条《 边沟水流方向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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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条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胀缝应采用两条!。细实线表示;假缝应!。采用细?虚,。线表示?其余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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