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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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条 绘】图的比例应》为图形?线性尺寸与相应实物!实际尺寸之比—比,例大小?即为比值大小如【1∶50《。大于1∶《100?
— : :第2.6《。.,2条 ?绘图比例《的,选择应根《据,图面布置合》理、匀称、美观的】原则按图《形大小及《图面复杂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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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6.《3条 比例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宜标注在》视图图?名的右侧或》下方字高可为视【图图名字高的—。0.7倍(图—2.6.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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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一?张图纸?中的比例完》全相同?时可在图《标中注明也可在【图,纸,中适当位置采—用标尺标注》当竖直方《向与水?平方向的比例不【同时:可用V表示竖直方】向,比例用H表》示水平方向比例【(图2?.6.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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