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字】体及书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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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1条 图纸上的文】字,、数字、字母、符号!、代号等均应笔划】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清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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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条 —文字的字高尺寸【系列为2.5、3】.,5、5?、7、10》、14?、20mm当采【用更大的字体—时其字高应按的【比例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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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3条 图纸中的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字的高、宽尺寸可】。按表:2.3.3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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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条 图】册封面、大标题等】的字体?宜采用仿宋体等【易,于辨认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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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5条】 图:中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使【用的简化汉字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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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条 图纸【中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笔划宽度宜为字高!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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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条 在》同一册图纸中—数,字与字母的字体可】采用直体或斜体直体!笔划的横与竖应成】90°;《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应【成75°;字母【不得采用《。手,写体(图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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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8条? 大写?字母的宽《度,宜,为字高的2/—3小写字《母的高度应以b、f!、h、p、g为【准字宽宜为字高的】1/2a、m、n、!。o、e?的字宽宜为上—述小:写字母?高度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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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条 当图纸中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宜在每张图的—右下角?、图标上方加—以叙述该部分文【字应采用“》。注”标明字样“注】”应写?在叙述事项的左上】角每:条,注的结尾应标以句】号“”
! : 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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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0条 图】。纸,中文字说《明不:宜用符?。。号代替名称当表【示数量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三?千零五十毫》米应写成3》050mm》,三十二小》时应写成3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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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数不得【用,数字与汉《字混合?表示如五《分之一应写成1/5!。不得:写成5分之》1不够整数位—的小数数字小数点】前应加0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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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11条 当【。图纸需要缩小复【制时图幅A0、A1!、A2、A3—、A4中汉字字高分!别,不应小于10、【7,、5、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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