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字】体及书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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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条 图《纸上的文《字、数字《。、字母?、符号、代号等【均应笔划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清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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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2条 文字的字】高尺:寸系列为2.5【、3.5《。、5、7、1—0,、14、20mm】当采用更大》的字:体时其字高》应按:。的,比例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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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3条 图纸【中的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字的》高、宽尺寸可按【表2:.3:.3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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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4条 图册封—。面、大标题》等的字体宜采用仿】。宋体等易于》辨认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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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5,条 图中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使用的简化汉【字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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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6条 》图纸中?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笔划:宽度宜为《字高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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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条 在》同一册?图,纸中数字与字母的字!体,可采用直体或斜【体直体笔划的横与】竖应成90°—;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应成75°—;字母不得采—用,手写体(图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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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8条 大—写,字母的?宽度宜为字高—的,2/:3小写字母的高度】。应,以b、f、h、【p、g?为准:字,。宽宜为字高》的1/?2a、m、》n、o、e》的字宽宜为上—述小写字母高度的2!/3
! 第2.3【。。.9条 当图—纸中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宜在每张图的!。右下角、图标—上方加以叙述—该部:分文字应采》用“:注”标明《字样“注”应写在】叙述事项《。的左上角每》条注的结尾应标【以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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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
【 ,第2.?3.10条》 图纸中文字说明】。不宜:。用符号?代替名?称当表示数量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三千零》五十毫米应写成【3050mm,三十!二小时应写成—3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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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数不得用【。数,字与汉?字混:合,表,示如五?分之一?应写成1《。/5不得写》成5分之《1不够?整数位的小数数字小!数点前应加0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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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1条 当《图纸需要缩》。小复制时《图幅A0、A1、】A,2,、A3、A》4中汉字字高分【别不应?小于10、》7、:。5、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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