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字体及书—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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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1条 图!纸上的?文字、数字、—字,母、:符,号、代号等均应【。笔划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清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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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2!条 文字的字高【尺寸系列为》2.5、3.5、5!、7、10》、14、20mm当!采用更?大的:。字体时其字》高应:。按的比例《递增
】 : , 第2.3》.3:条 图纸中的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字的高【、宽尺寸《可按表2.3.3】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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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条 图册》封面、大标题等的】字体宜采用》。仿宋体等易于—辨,认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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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5条 !图中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使用—的简化汉字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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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条 】图纸中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笔:划宽度宜为字高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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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7条! 在:同一册图纸》中数字与字母的字体!可采用直体或—斜体直体笔》划的横与竖应—成90?°;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应成》75°;《字母不得采用—手写体(图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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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条— 大写字母的宽【度宜为字《高的2?/3小?。写字母的高度应以b!、f、h、p—、g为?准字宽宜为字高的】1/2?a、m、n、o、】e的字宽《宜为上?述,小写:字母高度《。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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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条 当图】纸中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宜在每》张,图的右下角、图标上!方加以叙述》该部:分文:字应采用“注”标】明字样“注”应写在!叙述事项《的左上角每条注的】结,尾应标以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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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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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0,条 :图纸中文字说—明不:宜用符?号代替名《称当表示数量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三千零五十【毫米应写成30【50m?m,三?十二小时《应写成3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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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数不得用数字与汉】字混合表示》如五分之一应写成1!/,。5不得写成5分之】1不够整数位的【。小数数字小数—点前:应加0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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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11条【 当:图纸需要缩》。小复制时图幅A【0、A?1、A2、》。A3、A4》中汉字?。字高分别不应小于1!0,、7、5、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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