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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交!通、管?线工程设施》设置:市场、广告宣传设施!、画廓、雕塑、【。建筑小品以及房屋外!立面:。装,。修,等工程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本》。市行政区内跨县【、区的市《政交通、管》线,工程设施应当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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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当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综合考虑区【。位环境?、相邻?关系:、道路交《通影:响、市政《设施配?套,、城市景观等因素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重点地【段的建设《项目和大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当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由专—。家论证产生主—选和副选两个方案】并进行公示征求市】民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持有关【批准文件和权属证明!资料提?出建:设申请规划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二)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
(—三)依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委托高度单位编制施!工图报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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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建》设工程可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直】接编制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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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三十五条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按照批《准,内容申请办理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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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的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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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批准—程序重?新审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十二个月内【。建设工程未完工的】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建设!工程停建《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三十七条 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开工《或者:未完工的《建,设工:。程规划部门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出:变更设计的决—。定
(一】)城市规《划或者城市规划设计!规范已依法变更需改!变,该用地性质》或者设计要》求的;
【。 (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
(三】)发现文物、古【迹等需要作特殊保护!的,;
《 (?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
! 决定?变更设计内容的建】。设工程应组》织专门?论证并及时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
: 建设单【位对规划部门作出】的变:更设计决《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规划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部,门组:织进行规划验收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 :居住小区《整体竣工后由规【划部门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综合规!划验收?
《第三十九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的!审,批确需进《行临:时建设的《必须向规划部门申】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程序:审批临时性房屋【的层数不得超过【。。一层高度不得超过4!米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间》遇城市建设需要【或者使用期满—后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自行!无条件拆除》
临时建!设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得进行出租、】转让、交换、—买卖、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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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筑面积不得私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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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地段功能相适】应符合道路景观和建!筑形象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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