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房屋!租赁
?
?。第,。三十八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
第三》十九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当事人应当!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到《市、县?。(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转租房屋的!还需提交房》屋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四十条 下列情形!应,当纳入房屋租—赁管理(一)将房】。屋以合资、合伙【经营等名义》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获?取固定收益的;(】二)将房屋以柜台】、,摊位、场地等方式分!割,提供给他人使用【以及以?贷,。抵租获取《固,定,收益的;(三)酒店!(饭店、宾馆、旅社!、招待所等)将客】房或者其他房屋提】供给他人作为经营场!。所获取固定收益的】;,(四)将《地下构筑《物,提,供给他人使用—获取固定收益的【;(五)以其—他方式变相》转,让房:屋使用权而获取固定!收益的
—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三)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互通房屋租》。赁,信息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登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应当查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方】税务部门可》。以委托房《屋租赁管理机构代收!房屋出租《税款
?
第四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