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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四十!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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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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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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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损坏房屋外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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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地擅自移动!、拆改共用设施设】备;:
【 (四)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
》
,。 (《五):占用、损坏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 《
》
(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上安装—、放置、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涂,。写、刻划《;,
】
, (七》)擅:自在城市中的住【宅小区内饲养畜禽】;
【
(八)!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堆放、抛撒废弃物!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
! (九)》利用物业《从事损?。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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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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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
! 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
《 ,
: :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向其?收费
》。。
《
第四十八—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但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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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经营性活动的收益!主要用于补贴—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具体【补贴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约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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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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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第五十?。一,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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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实》施前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住房购买!人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专项维修资【金 :
! 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时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续交【 ,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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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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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本息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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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储存按幢—建账按户《。。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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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
【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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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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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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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幢】住宅只有一个—。。单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该幢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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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幢住宅?有两个以上单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各单元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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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各幢住宅的—建,筑面:积比例从各幢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
【第五十五条 【。 业主转让—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中的剩余《部分应当结转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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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剩余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退还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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