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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四十:五条 《 ,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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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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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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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损坏房屋外—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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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 (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地擅自移动、!拆改共用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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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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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占用:、损:坏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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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上安装?。、放置、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涂写、【刻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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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擅《自在城市中》。的住:宅小区内饲养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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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堆放、抛撒废—弃,物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
! (九)利用【物业从事损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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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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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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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向其收费 —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但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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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经营性?活动的收益主—。要用于补贴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具体补贴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约?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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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和费】用
》
】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第五【十一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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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实,施前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住房购买—人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专项《维修资金《
! 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时—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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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
【
第—五,十二条? : 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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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本息》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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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储存按幢建!账按户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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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 ?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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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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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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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幢住宅只有一个【单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该幢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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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幢住宅?有两个以上单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各单元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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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各幢住宅的建】筑面积?比例从?各幢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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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业主转?让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中的》剩余部分应当结【转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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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剩余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退还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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