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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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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其特许《。经营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被撤?销特许经营》权的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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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特许经!营权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二—)转让?、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或》者以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三》)转让、出租、【抵押特许经营的【设施:、设备的;(四【)超:出特许经营》合同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经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六)经!营期满未《按,照约定移《交特许经营》的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图!纸和养护、维—修、更新改》造记录以及用户档】案等资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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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特—许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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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转让【股权或者财产而出】现,不符合许可资格【条件的;(二—),达,不到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影》响公共利益的—;(四)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五):。擅自:停业、?歇业的 《 ,。。
第三十九】。条 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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