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设区?的市和县级市—
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古代、近代、现代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
》总体规划修编是指】改变规划期限或【者对:。。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用地》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进行【重大:变更的行为
【 总体规【划调整?是指变?更规划区范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等内容的行】为
? 《。总体规划补充是指】。不改:变,前两款规定的内容】将经过研《究和评估《提出的?、以及专项规划【。确,。定的需?要对总体规划—。的部分内《。容进行完善的行为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指: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道路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设施用地和防—灾减:灾设施?用地等内容的行为
!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指变更—规划确?定的支路走向、【宽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内?容,的行:为
控】制性详细规》划补:充是指不改》变前两款规定—的内容?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部!分内容进《行完善的行为
【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9月1》9日制?定、:1997年1—。2月4日修正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同时:废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