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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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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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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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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本条规定《了工厂、《仓库等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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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工!厂、堆场《和罐区?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06第8—.2:.2条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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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规定?了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组成和一起火灾】灭火: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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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了》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组成通—。常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以及【自动喷?水系统?的设计?。流量有?时可能还有水喷雾、!泡沫、消防炮—。等其:设计流量是根据【每个保护区同时作用!的各种系统设计【流量的叠加如—一室外?。油罐区有《室,。外消火?栓、固定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3种水灭》火设施其消防给【水的设计流量为这3!种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之和》如一民用建》筑有办公、商—场,、机械?车库其自动喷水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办公、商场和—。机械车库3》个不:同,消防对象《。分别计算《取其中?的最大值作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自动!喷水子项的》设计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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