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消防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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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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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在城乡规划》区,域范围内市》政消防给水应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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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消防:水源:水质应满足水灭火】设施的?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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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并【宜采:用市政?。。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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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
4.1.4 !消防给水管道内平】时所充水的pH值】应为:6.:。0~9.《0
《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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