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6 】 消防用《水量 】 3.6.1 】 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计算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取最大者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式中V建筑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m3); 】。      【  :  V1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 !    《。      V2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 】  《    《    q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       】  : t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 ?    》       n】。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 —        】       q】2i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 ,       !      —    t2i【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      !     m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 — : 3.6.2 】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6.2的!规定 ?。 ? 表3.6.2 !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 !。 , 《 续表3.6.【2 : ? 【。 3.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的有关规定执行 ! ? 3.6.4—。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 3.6《.5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6.5?的规定?一类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分析确定确有!困难时可《按不小于3.0h】计 —。 表3?.6.5《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