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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消防用】水量
【
3.6—.1 ? 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计算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取最大者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式中《V建筑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m3);
【
【 V1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
】 — ,。 V2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m3);《
【 — q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
:
:
《 t1i!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
》 【 n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
》
【 《 ,。 —q2i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
! 》 》 t2i》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
》
【 : m建筑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
3!.6.2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6.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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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6.【2 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
】
续表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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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的有—关,规定执行
!。
3.6.4 【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3!.,6.5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6.5的《规定一类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分析确定确有【困难时可按不—小于3.0h—计
—。
表3.6.5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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