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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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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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
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
—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
3.1—。.2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
《
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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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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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
3:.1.4 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建—。筑体积等相似建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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