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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建筑业劳】务用工 《。 第三》十九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建!筑业:劳务用?工活动?负总责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对其所直接聘用的建!筑,业劳务人员》承担直接管理服【。。务责任? ,  《   劳务分包【单,位对其所聘用—的建筑?业劳务?人员承担直接管理】。。服务责任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建筑业劳务【。用工实行实名管理 ! ,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核实—聘用劳务人员身份建!立用工档案》如实记?录建筑业劳务用【工情况   !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建筑—业劳:。务人员工《资双:方也可以约定—按日支付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不得截留、克扣 !   《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按月!将用工情况进—行,核对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建设!项,目,开设建筑业劳—务用:工工资预储账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劳务用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一【次性或者按》施工进度《向该项目的工资预】储,账,户,拨付:。。。资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资预储账!户实施?监督 第【四,十三条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向应聘!人员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组织《实施: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 :   ?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有权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应当!如实说明;从事技术!工种的?。。应聘:人员应当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