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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业劳务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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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建:筑业劳?务用工活《动负:总责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对其所直接【聘用的建筑业劳务】人员承担直接管理服!务,责任:
— 劳务分包—单位对其所聘用【的,建,筑业劳务人》员,承担直接管》理服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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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建筑业】劳务用工实行实【名管:理
】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核《实聘:用劳务?人员身份建立用工档!案如实记《。录,建筑业劳《务用工情况
【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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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建筑业劳务人】员工:资双:方也:。可,。以约定按日支付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不得截留《、克:扣
—。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按月将用工情—。况进行核对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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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建设—项,目开设建筑业劳务】用工工资预储账【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劳务用《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一次性或者按—施工进度向该项目的!工资预储账户拨付】资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资!预储:账,户实:施监督
第】四十三条《 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向应聘人员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安?全生产、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组织!实施: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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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劳务用工—单位有权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应当如实说》明;从事技术—工,种的:应,聘人员应当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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